我不是作家,這種事我來說好像沒有說服力 🐸。不過,既然從事 web3 🕸️ 出版,又觀察過寫作界生態 🐳🐏🦉🦧🦕🐍🐌🦋🐝,就膽粗粗來議論一下吧!
(那我算是甚麼呢?🤔 我也說不清楚 😅。好歹也在寫文章,至少也是「作者」吧 ✍🏼?至於「寫作者」😳,抱歉!這個詞的累贅程度連我這個滿口廢話的人也沒法忍受!😖)
推自主出版的時候,經常聽見人說:那不是作家應該做的事!🙅🏻♂️
甚麼事作家不應該做?殺人放火🔪🔥?煮飯洗衫 🍳👚?不是啦,是編輯、排版、設計、印刷(用 NFT 做就是 minting)、推廣和銷售,諸如此類的出版實務!(還以為是甚麼犯罪行為呢 🦹🏻♂️)傳統上,這些環節都是由出版社和書商代理的。🧑🏼🍳👷🏽♂️👩🏻🏫👨🏼🔧
說這句話的,有的是一般讀者,更多的是出版界的業者。我完全相信,大家都是一番好意 🤗。作家的天職是寫作 ✏️,應該心無旁騖 🙉,完全專注於創作中 🙊,不受出版過程中的䌓雜事務干擾 🙈。嗯,不是很好嗎?但是,另一句沒說出的潛台詞是:作家也不懂做這些!🐷 讓他們去做也只會壞了大事!🫠🥴😪
於是,作家就是不應也不懂把自己的作品變成可以讓讀者享受的成品的人了。他們是資優嬰兒 🏆👼🏼、天才廢物 🥇💩,沒有人幫助和照顧是不行的。他們活在想像世界,對現實既無經驗,也無能力,就像精神病患一樣 👻🤡🎃。或者,說好聽點,他們是精神王國的帝后 🤴🏿👸🏼,是要人來細心服侍的。哪個帝后懂得自己穿衣和做飯?(也即是尊貴的廢人了 👑💩 )
其實這樣說也不是全錯。(我不是故意找碴~哈,不是嗎?😏)很多作家確實給人這樣的印象,甚至認同這樣的描述吧。雖然我不是作家(又戴頭盔了 🪖),但聽過不少作家這樣說自己,好像對實務的低能或缺乏興趣 😑,等同於創造力或者藝術品位的提升 🚀。當然也有少數作家其實精於此道,但卻懂得任用和管控實務業者,代替自己執行,但又同時扮作不吃人間煙火 😇。所以結論還是一樣:那不是作家應該做的事!
有一種較為溫和的說法:作家的時間很寶貴,就算有能力,也不應花在非創作的事情上。對啊,這也很有道理呀!作者專精創作,業者專精實務,大家各展所長,互補不足,是最合符經濟效益的 ✌🏼。如果這種協作維持在理想狀態,那就天下太平 🎉,哈利路亞了 🙏🏻!問題是,在大部分情況下,作家處於非常被動和沒有話語權的位置。在所有的生產環節上,作家只能當個旁觀者 👀,就算有不滿意的地方,也只能默默忍受 🤐。是否遇到合心意的代理人,完全是靠運氣 🎲。(當然有運氣好 🍀 的時候啦,但還是運氣差 💩 的居多吧!)
說老實話,在傳統出版模式下,自主出版就算並非絕不可能,也肯定困難重重。製作工序的繁複,印刷和物流的成本,以及發行和銷售的限制,的確會耗盡作家的精力和財力 😵,得不償失。換了是我也會說:那不是作家應該做的事!❌
但是!現在終於可以倒過來說:那是作家應該做的事!因為打破這一切限制的技術已經出現!⭐️🌟✨
NFT 出版把作家歷來面對的障礙盡掃一空!令自主出版不但成為可能,更加可以是家常便飯!🍚
讓我來說說這個便飯怎麼做:👩🏻🍳
製作 🍗:設計和排版都已經有很易用的軟件協助,封面和圖片可以由 AI 代勞,而傳統的印刷則由簡易無比的 minting 取代(即是把書檔由文字檔轉換成 EPUB 和 PDF,並附載於 NFT 之上。)
推廣和銷售 🍔:推廣渠道有各種社交媒體,也可以是作者自己的個人平台或電子報。在平台或電子報上放置銷售連結,刷卡購買,再以 NFT 出版平台的系統派送,極為簡便直接。✌🏼
書款 🍯 立即直接滙入作者帳戶 💰,無需人手結算,也無需等待漫長的結算期,和通過書店、發行、出版社等重重關卡。
去除印刷及物流成本,作者版稅 🍕 可大幅提升至 30% 📈;如果所有環節由作者自理,即編、排、設計、製作和銷售一條龍式 DIY,回報是書價 90%。💃🏻🕺🏻
版權 🍟 由作者擁有,自主決定保護或開放程度,無需與出版社簽約,被條款綁死。🧶
掌握讀者(購買者)資訊 🍣,包括購買時、地、人;讀者可向作者留言,作者亦可給讀者回覆及簽名,並保留讀者聯絡方法。📝
上面說的是去到最盡的作者自主,實際上卻存在很大彈性和空間,與專業者進行協作,例如編輯、設計師、銷售平台和書店等。那麼,這跟傳統出版的最大分別在哪裡?在自主出版模式中,無論作者跟誰合作,關係都是對等的 🫱🏼🫲🏾,主導權也是保留在作者手中的 ✊🏼,而不像從前那樣,完全讓出去給出版社全權代理 🫲🏼🫱🏼。
如果這樣方便你依然覺得麻煩 😣,或者覺得自己是技術白痴而無法應付 😵💫,那麼,自主出版就不是你杯茶 ☕️,或者不是你碗飯了 🍚😂 。那你也沒「便飯」可吃,要繼續吃「不便飯」了 🤷🏻♀️。(不過,說不定你覺得交給出版社全權代理才是「便飯」呢!我看,分別是「大便」還是「小便」而已!🤣🤪🚽💩)
從這裡延伸出去,我很好奇的是 🧐:創作這個行為包含甚麼?只是包含寫出作品的部分?而不包含把作品製作出來的部分?兩者的分別好像很明顯,但其實也不過是習慣而已。就好像現在我們聽音樂 🎼,有很多是自主出品的,在疫情之後尤其如是。音樂人不但自己作曲 🎹、填詞 🎼、自彈自唱 🎸🎤,還自己錄音🎙️和做後期製作 💽,然後自己在公開平台上發佈,其中一些人甚至突然爆紅💥☄️🔥。
紅不紅不是重點,重點是在方便易用的技術支援下,任何人都可以做音樂 ✌🏼,都可以「出碟」,而不用派 demo 給唱片公司,找經理人簽約,或者參加甚麼選拔賽。(諗下以前想做歌手有幾痛苦!😢)現在還有沒有人會跑出來,🫵🏼 指著這些自主音樂人說:那不是歌手應該做的事!歌手應該專注唱歌,把製作和推廣留給唱片公司!???聽起來很荒唐吧 🤡! 做音樂不再需要代理人,為何做文學不可以?文學界的觀念,似乎落後音樂界很多呢 🐢。(當然音樂界的代理人制度還是健在 🧟♂️,大公司的勢力還是很強 🧌,但已經不能再完全壟斷市場 🦅,獨立音樂人也能找到生存空間了吧。😌)
當然啦,自主與不自主,跟作品本身的質素沒有直接關係。(甚麼才是好作品,我就沒有資格講了 🤐)可以自主地出壞書,也可以不自主地出好書,反之亦然。不過,好書壞書都是書,都有出版的自由和權利!這才是我們要「捍衛」的吧!⚔️🛡️(有點不想用這個煽情的詞 🫢😅)除非你覺得「天將降大任於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改善作家待遇是害他,是剝奪了他變得偉大的條件;否則,我想不到任何理由反對利用科技給作家賦能和賦權。🦾🦾🦾
一個不是作家的人,在作家的事上大放厥詞,真的太厚顏無恥了! 🙈
罪過!罪過!Sor~sor~sor!不敢了!🙇🏻♀️
(死性不改的 web3 陰謀家 😈 下次又再來 😜)
圖片由 Midjourney 生成
幸晨所言十分有道理,然而我卻有以下的疑問:
NFT書在流通方面當然有優勢,但如果沒有國際書號的話,是否也難以進入各大圖書館,供讀者閱讀或研究者探討?不能進入圖書館的書,會不會也影響了書籍的銷路,以及作家的收入?
當然,在NFT出版的世界裏,圖書館應扮演怎樣的角色,值得再討論。
獨立音樂可以依托例如YouTube等供製作人免費上載音樂的平台,如果流量多的話還可以得到廣告分成。然而,NFT書卻沒有類似的免費平台供作家使用,供讀者閱讀,比較倚賴讀者直接向作者購買書籍。
NFT出版如你所言當然有其好處,但是在取得流量方面,會不會也面對一定困難?這會否也說明了獨立NFT書籍出版和獨立音樂之間,在其流通發佈方式上,還是有相當差距?
我當然不是來找碴,卻希望與你討論,共同探討NFT出版的未來。
(錯重點)最近文章的 emoji 令我必需放棄用 TTS 轉換文字來聽,要老老實實地坐下來閱讀。